按照《2018年秋季学校(含托幼机构)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“小饭桌”经营行为,提高“小饭桌”食品安全水平。近期,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“小饭桌”食品安全专项检查。
检查人员重点对“小饭桌”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、从业人员健康证、食品原材料的索证索票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、食品留样、餐饮具清洗消毒、三防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。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索证索票不规范、留样不规范等问题,要求其立即整改。
通过检查,要求小饭桌经营者加强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,严格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,
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,杜绝食品安全隐患,确保广大学生饮食安全。